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為全面了解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資產現況,并依照《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要求測算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在基準日所表現的現值,為公司股權轉讓服務,現通過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擇資產評估公司對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含采礦權)進行評估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進行測算,歡迎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前來報名。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
2、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地點: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
(2)企業(yè)資產: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富晟公司總資產約1.492億元(不含采礦權),其中流動資產2843.88萬元,貨幣資金28.74萬元,其他應收款2579.76萬元,在建工程4507.68萬元,無形資產7535.93萬元,負債總額1.192億元,所有者權益3000萬元。
(3)劉寺鐵礦資源量:累計查明礦權范圍內鐵礦資源量(331+332+333類)礦石量 13761.66 萬噸(包括工業(yè)礦石和低品位礦石)。
依據2021年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2010年安徽省政府批準同意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時查明鐵礦石資源量(4157.12萬噸)對應礦業(yè)權出讓收益,已于2012年2月9日一次性繳納完成。剩余新增查明鐵礦石資源量(9604.54萬噸),按照國家后續(xù)政策處置。
3、項目委托單位: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4、項目預算(攔標價)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含稅)
5、評估基準日: 2024年8月31日
6、根據評估基準日供應商出具以下評估報告
(1)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整體資產(包括采礦權)評估報告;
(2)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霍邱縣劉寺鐵礦采礦權評估報告;
(3)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霍邱縣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估值報告。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備有效的證劵期貨相關業(yè)務評估資格證書、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和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證書。
3、自2021年1月1日企業(yè)有資產評估、采礦權評估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國家頒發(fā)的資產評估師證書,自2021年1月1日具有企業(yè)資產評估、采礦權評估的業(yè)績,提供合同,若合同中無法體現項目負責人相關內容的,須提供第三方證明材料;中標單位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上述人員,且后期不得更換。
5、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3)供應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三、供應商服務要求
1、供應商赴六安霍邱縣礦山所在地收集資料。
2、供應商報價不得高于項目預算金額,且為一次性報價(包括但不限于開展評估工作所需的食宿、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3、供應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出具資產評估報告、采礦權評估報告、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估值報告等三個報告(初稿),初稿經委托方審閱并與供應商達成一致后,委托單位電話通知供應商出具正式報告,供應商在接到通知后7日內向委托單位出具正式報告,包括公司整體資產評估報告、采礦權評估報告、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估值報告 (包括紙質報告和電子文檔)和相關附件等資料。
4、供應商需與委托單位簽訂保密協議。
5、供應商如承擔本項目評估工作,不得同時承擔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資產審計服務項目工作。
四、其他
1、報名時間及方式
①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②報名地點:合肥市屯溪路296號地礦大廈C座二樓201室
③報名方式:報名時請?zhí)峤弧肮⿷藤Y格條件”所要求材料(資料裝訂成冊加蓋公章),逾期未提供材料視為放棄報名(可郵寄報名資料)。
2、授權委托書及報價單提交截止日期:供應商于2024年9月 29日9:00前,將授權委托書及項目報價單(密封、封面及報價單加蓋公章)送至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標地點,逾期未送到視為放棄報價。
3、項目開標時間及地點:2024年9月29日 9:00,在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開標(供應商可派一人參加開標會議)。
4、 中標方式:此次競爭性談判通過兩輪報價,第一輪報價結束后,30分鐘后開始第二輪報價(供應商均可參與第二輪報價且報價不得高于各自第一輪報價金額),第二輪報價最低者為中標單位。
5、項目競爭性談判結束后3天內,在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發(fā)布競爭性談判結果,公示無異議后,中標單位在一周內來本公司商討工作方案并簽訂合同;如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合同,視為放棄中標權力。
6、其他事項在合同中予以約定。
郵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屯溪路296號地礦大廈C座201室
招標事項聯系人:趙佩均 聯系方式: 15395486980
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
附件3:保密協議。
附件1:
授權委托書
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身份證號: 參加貴司組織的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全權代表我單位提交報價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一切與該項目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單位承擔。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權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報價單
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貴司競爭性談判公告悉知,我方已仔細研究了貴司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已知曉貴司全部要求,現報價金額為人民幣 (小寫: )。
2、本次報價為安徽富晟礦業(yè)有限公司全部資產評估(含采礦權)及劉寺鐵礦采礦權出讓收益現值測算服務項目所述的全部工作的報價(包含但不限于服務人員的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辦公費、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伙食費、加班費、醫(yī)療費、現場補貼,公司管理費,必要的外委咨詢費用及報告印刷費用,住宿費、電話費、為保證正常服務而采取的會務費等所有與本項目有關且應承擔的所有費用)。
供應商(公章):
日 期 :
附件3:
保密協議
甲方: 安徽地礦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汪冬生
單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屯溪路296號地礦大廈C座
乙方: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乙方為進一步了解甲方服務項目情況,便于提交合理的項目報價及開展后續(xù)工作,經雙方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
乙方承諾在招標期間、評估服務期間及今后任何時間對所了解的甲方及評估對象的任何企業(yè)信息、商業(yè)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
一、保密內容
1、乙方應對招標期間、評估過程中及今后任何時間獲悉的評估對象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采礦權等全部資料、企業(yè)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對任何除評估人員外的第三人泄露。
2、乙方應對招標期間、評估過程中及今后任何時間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要素的選擇、評估結果等與評估有關的信息,不得向除甲方及有關人員外的任何第三人泄露。
3、乙方應對招標期間、評估過程中及今后任何時間所獲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與采礦權有關的勘查資料、可研資料、開采設計資料、環(huán)境影響評估資料等,負保密義務。
4、雙方對在合作期間所簽訂的任何合同內容以及履行過程負有保密義務。
二、保密范圍
1、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包括甲方已公開或者通過第三方公開的任何信息。
2、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應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jiān)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yè)及其他顧問、直接相關雇員除外)泄露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任何內容、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甲方及關聯公司及客戶的任何信息。
三、保密期限
本協議保密的期限為永久。
四、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因本協議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壹式肆份,其中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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